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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青岛大学重大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2024年06月25日 15:51  点击:[]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校园内重大治安案件,最大限度降低案件所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维护校园良好治安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高等学校校园安全管理规定》、《青岛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2)以人为本原则(3)预防为主原则(4)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5)快速反应协调应对原则(6)信息归口统一发布原则

  1.4 适用范围

发生在学校各校区区域内的重大治安案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以学校或师生员工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校园秩序或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较大损失的事件,主要包括爆炸、凶杀、强奸、抢劫、恶性群殴、投毒、重大交通事故等。青岛大学管辖的各个校区适用本预案。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安全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校医院以及事件涉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突发事件的顺利处置。向上级部门及时报告信息。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2.2 工作小组

指挥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现场警戒组、事件调查处置组、疏散救护组、通讯联络组、信息发布组。

2.3 工作职责

各工作小组在指挥小组的指挥下,直接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了解事件的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准确无误地上报情况,不误报,不错报,不漏报,有组织、有秩序地做好处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努力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后续处理。

应急反应处置

3.1 现场警戒组

组长:安全管理处分管副处长

成员:安全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现场保护、警戒和控制。负责现场保护、警戒、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严禁无关人员闯入现场,对校园内相关路段、路口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加强现场周边巡逻。如发生火灾和伤亡事故,立即安排专人到大门、路口等候消防车或“110”、“120”车辆,并将其带到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采访、拍摄。

3.2 事件调查处置组

组长:安全管理处分管副处长

成员:事件涉及单位相关人员,安全管理处相关人员

职责:对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排除险情。做好事件的初步调查,调查突发事件的原因、责任及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情况。做好现场拍照、录像取证等有关工作。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等情况及时报指挥小组。

3.3 疏散救护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现场疏散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及时疏散、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校医院和相关部门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和物品转移。

3.4 通讯联络组

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安全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全面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向学校应急指挥中心报告。联系有关当事人所在部门或学院的有关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置。

3.5 信息发布组

组长: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成员: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尽快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支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案件处置结果等信息。

应急响应终止

4.1 终止条件

事件基本平息、人员得到及时救治,接到应急指挥小组案件处理结束通知后,应急响应终止。

4.2 善后处理

指挥小组安排人员协助配合相关学院和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配合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根据情况将调查、结案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

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小组应定期组织相关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

附则

6.1 预案修订

发生下列情况应对预案进行修订:(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生变化;(2)因为其他原因需要修订。

6.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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