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上规范落实教授上课制度,2023年8月学校正式印发《青岛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青大教字〔2023〕26号),在文件中对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职责与要求、考核与管理等多项关键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特别明确了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量要求,并将“定期组织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检查和反馈,检查结果将列入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年终绩效考核负面清单。”对于“未经学校批准减免,教授、副教授未达到为本科生授课最低要求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连续三年未达到最低要求的,转出教师系列。”
在日常工作中抓严抓实教授、副教授上课。2023-2024学年教授上课率较前一学年继续提升(自97.07%提升至为99.08%),教授授本科课程占总课程数的比例为21.44%。